我們什麼都有瞭,卻沒有瞭我們。
某天,你無端想起一個人,她曾讓你對明天有所期許,但是卻完全沒有出現在你的明天裡。
其實我會說分手是想被挽留,你卻順口祝我自由。
或許你也曾擁有這樣的時刻,不去抱任何希望的愛一個人,從不指望會有可能,哪怕萬分之一,她會屬於你。
明知道那是一片不會屬於自己的天空,那麼不如趁早拔掉羽毛,斬掉飛翼,盡早斷瞭這虛妄的念想。
我想很久該怎麼描述,最後還是滿腦子隻有這樣的想法。是的,我要活下來,讓我活下來,我必須活下來。所以我不要你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隻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我喜歡你,我真的很喜歡你。喜歡到我自己都好怕。你就當做好事也好,當放我一條生路也好,不要再來找我,真的不要再來瞭。我是很喜歡你,又怎麼樣呢?沒有用的嘛,我懂得,我真的懂得。有的事根本就不可以強求。
用即將截掉的手,在截肢手術同意書上簽下名字。
本以為長痛不如短痛,結果此痛綿綿無絕期。天到底什麼時候才亮呢。
說分手的那個偏偏愛著,不愛的那個用沉默回答。
我覺得我以前一點都不怕死,後來得到你的愛,我突然害怕怕死,害怕失去你。可是我現在已經失去你瞭。
所有無條件給予不要求回報的愛最後都會不得好死。所以有時候不是不愛瞭,你隻是太累瞭。
有時候,放棄一個人與是否還喜歡著對方無關,你隻是知道自己沒那個資格。
一生之中總有些分離,是要先否定瞭自我,才能夠忘記對方。而又有太多事情,都比相愛這件事重要太多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