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大概是這世上最變化多端,又最循規蹈矩的存在,一開始隻是想多看你一眼,於是想每天看你很多遍,於是隻想一個人看你很多遍,於是占有,爭執,綁架,歇斯底裡,於是我們都忘瞭,一開始我隻想多看你一眼。
結婚不等於幸福,單身也不意味著不幸,因為我們出生時就一個人,最終也不可能同時離去,一個人過,隻要心態好,那就是一種幸福,就這麼簡單,為自己而活。
感情其實是一種習慣,你習慣生活裡有他,他習慣生活裡有你,擁有的時候不覺得什麼,一旦失去,便覺得失去瞭所有。
我們都有不願跟人分享的傷痛,所以隻有選擇隱藏、選擇一個人承受、一個人流淚,一個人悲傷,然後,一個人慢慢蛻變,漸漸遺忘、變成回憶,不再過問。因為那終究隻是一個人的感覺,除瞭你自己,沒有人會明白你的故事裡有過多少快樂或傷悲。
愛情,不要追尋漂亮的外表,它隻會欺騙你的眼睛;不要隻追求財富,那也不過是過眼雲煙;愛情,要追尋那個讓你內心快樂的人。
對你最好的那個人,換句話說,也就是好欺負的人。天下間的女人,總是最會欺負對她最好的那個男人。
很多時候,愛你的人近在咫尺,可讓你柔腸百轉,牽腸掛肚的卻往往是另外一個人。你為他流淚,為他悲傷;隻講付出,不要一點回報。你以為這是愛情,其實這隻是出於人得本性;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輕易得到的,往往不懂珍惜。
總有一個地方,一輩子不會再提起,卻也一輩子不會忘記。總有一個人,一句對不起,讓你心痛,刻骨銘心。總有一段情,一直住在心裡,卻告別在生活裡。
總歸還是會有人,用最質樸的方式喜歡你,不是套路,也不是撩你,是那種好喜歡你啊,想對你越來越好。
付出真心,才會得到真心,卻可能傷的徹底;保持距離,才能保護自己,卻註定永遠寂寞。
我想人生中最難過的事情不是一直遇不見,而是遇見瞭,得到瞭,又被拿走。
以前碰到心動的就直接撩瞭,現在年紀長大瞭做什麼都畏首畏尾的,好像除瞭鬥地主敢瞎叫地主,連喜歡都不是很敢說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