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的概念不是等著慢慢死去,而是要不斷地奔跑,跑到很遠的地方去看盡可能廣大的世界,跑到筋疲力盡才不會後悔。
命運這種東西,生來就是要被踏於足下的,如果你還未有力量反抗它,隻需懷著勇氣等待。
人有痛苦是因為記性太好,傻子好,傻子不痛苦。
如果喜歡誰,就滿世界去找她,別等她來找你,她可能也在等你……別讓她等得對你失望瞭。如果你喜歡的人要嫁人瞭,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為此要把她婚車的車胎打爆也沒什麼,這是你說出來的最後機會。把這個秘密帶進棺材沒價值,連陪葬品都算不上。
世界喜不喜歡你,隻取決於你的朋友喜不喜歡你,每個人都有幾個真正的朋友,他們喜歡你,就是這個世界喜歡你瞭。
往往就是這樣,因為告別的時候忘瞭約定再見的時間,從此就天各一方。
在這個世界的某個角落,必有為你而生的人,當你站在懸崖盡頭時不要失去希望,要多堅持那麼一秒鐘,等那個人一騎絕塵如狂風閃電般出現在你面前,你將跨上他的馬背,即便他是被所羅門囚禁瞭一千年的魔鬼。
比孤獨更可悲的事情,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很孤獨,或者分明很孤獨,卻把自己都騙得相信自己不孤獨。
你覺得你為正義支付瞭代價,你覺得痛苦,因為你所遵從的正義並不是你自己心裡真正想要的東西。你遵從的是別人教給你的“大義”,而不是你自己的心。
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命握在自己手裡,隻要你相信你能做到。
真正孤獨的人是從來不會去思念的,因為如果你已經很孤獨瞭,又無法見到你想見的人,你所能做的一切隻是不想。
什麼樣的喜歡是對的,什麼樣的喜歡是錯的?那些沒有開花的種子,就該被掩埋在土中嗎?甚至沒有一個春天願意讓他們發芽。在錯誤的時間裡遇到,就能克制自己不喜歡那個人麼?是不是仍然會用盡瞭力氣想去接近,想盡辦法掩飾自己,甚至偽裝成另外一條魚。
世界上不該有任何牢籠能困住一個真正的男人,隻有一樣例外,那就是你喜歡的姑娘。
人小時候總是鄙夷“酒肉朋友”這四個字,長大後才發現,在你最難過的時候,隻有喝杯酒和大塊吃肉能讓你稍微舒服些。某種意義上說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為它們從不棄你而去,所以世界上傷心的胖子越來越多。
可能是有點貪心瞭,想把每個人都留在最初相遇的時候。
最孤單的人分兩種,一種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樣倒黴,一種則希望別人能幸福,因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覺得溫暖。
這個世界其實從不曾有一個人能取代另一個人的位置,所謂的取代,隻是以前的那個人被遺忘瞭。
聽說過曹操有一匹好馬叫做“絕影”,快得連影子都追不上它。很久以後他才知道所謂絕影隻是一個傳說,佈加迪威龍是世界上最快量產跑車,可它跑不過時光,也跑不過早已被註定的--命運。
明知道什麼事情不可能,還非要揣著希望,明明想為什麼人把命都賭上,可是連下註的理由都沒有。
可人不是斷氣的時候才真的死瞭。有人說人會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斷氣的時候,從生物學上他死瞭;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時候,人們來參加他的葬禮,懷念他的一生,然後在社會上他死瞭,不再會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最後一個記得他的人把他忘記的時候,那時候他才真正的死瞭。
他想自己在她眼裡出現的時候,璀璨如星辰。可即使有那麼一天,他披掛著漫天的星辰歸來,可是仰望天空的瞳孔已經不在,看星星的女孩已經走瞭,那璀璨又有什麼意思呢?孤單得連星星也想墜落。
所謂棄族的命運,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豎起戰旗,返回故鄉。死不可怕,隻是一場長眠。在我可以吞噬這個世界之前,與其孤獨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們仍會醒來。
這世上的任何征伐都是一個男人先站起來,然後一群男人跟著他沖向戰場。
他握住瞭權與力,好像把整個世界都握在瞭手中。如臨絕頂,俯瞰群山,呼吸天地,逆者皆亡。
“我們都是小怪獸,有一天會被正義的奧特曼殺死。”是啊,你是小怪獸,可小怪獸也有小怪獸的好朋友,孤獨的小怪獸們害怕得靠在一起,但如果正義的奧特曼要來殺你,我就幫你把你把正義的奧特曼殺死。
我讀過一本書,書上說這個世界上有兩萬個人是會跟你一見鐘情的,可惜終你一生都未必能遇見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一見鐘情不是個魔法,它是命運。
喜歡一個人那麼久,那個人就和自己的過去捆在一起瞭,要是後悔以前喜歡過誰,不就是把自己以前的時間都否定瞭麼?
人活在世上永遠如臨深淵,其實這世上從來就沒有回頭二字,最多也隻是重新開始。
即使那麼孤獨地活在這個世界上,也從未偏離自己的方向,即便對著空無一人的屋子,也會大聲說,“我回來瞭!”
因為懷著那麼大的心願所以無所畏懼,為它死去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