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現在不喜歡你瞭,你會不會有一點點難過,畢竟我當初喜歡你差點到瘋掉。
即使後來他們有千般好,都不及第一個他來得早。
我想把他灌醉,聽聽他心裡有誰。
我自己都沒有註意到提起你時嘴角那不經意的笑。
最美妙的感覺就是當我望向你的時候你已經在看我瞭。
這輩子,和誰過、怎樣過、過多久,有人因為愛情、有人因為物質、有人因為容貌、有人因為前途、有人因為壓力……而當這日子真的要和選擇的人一起過瞭,你才明白:錢夠花就好,容貌不嚇人就行。其實真正的幸福很簡單:隻要笑容比眼淚多,你就找對人瞭。
我在一個高層上班,他在我對面的窗戶裡辦公,我們隔著一條街。每天偷偷看著他,猜測他的快樂憂傷,寫在微博上。他應該不知道吧,因為我總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瞭。心裡一空,發瞭新微博:“他走瞭,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彈出一條新評論:“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層瞭。”
我沒有備胎,也不玩曖昧,我所有的溫暖和寬容,淫蕩和撒嬌,眼淚和笑容,好壞脾氣和孩子氣都給你。
你總會遇到一個適合你的人,不用刻意遷就,可以任性撒嬌,你是你,他是他,你們相愛,並且默契。
古希臘人講,無名指下有一條血脈連接著心臟的脈絡,雙方同時戴上戒指,就啟動瞭兩個人的愛情之脈,如果摘下來,便會斷心臟之經脈,撐不過去的那個人便會死。
不要等她臉上的痘痘消失變成女神才說喜歡她,不要等短發妹子變成長發及腰才說喜歡她,不要等天天戴眼鏡的人拿下眼鏡戴起美瞳才說喜歡她,不要等一個天天穿休閑裝的人開始穿裙子才說喜歡她,就算你喜歡人傢,人傢也不會再喜歡你瞭,因為,你沒有在她最不能熬過來的時候陪伴她,而是,跟大多數人一樣在旁邊看她的笑話,僅此而已。
我用時間證明瞭我愛你,你用時間證明瞭我是個傻逼。
你是我期待又矛盾的夢,想抓住卻不能擁抱的風,想喝又不敢喝的酒。
她向他表白瞭三次,他始終沒答應。直至第七次,他依舊站在她約定的地方,可是卻沒有等到她的到來。他失落,他明白自己是愛上她瞭。他發瞭瘋的找她,卻沒有一絲音訊。一天他手機收到一條陌生的短信:對不起,我要結婚瞭。他聞訊趕到她的結婚現場,隻看見她穿著婚紗,身旁沒有人,她淺笑著看著他。
死纏爛打的樣子特別醜,所以我選擇自己走。
幹瞭這杯烈酒從此再愛都不回頭。
我沒有野心,我隻想要你。
太年輕的感情就像七八歲的英雄夢一樣不可一世又不堪一擊。
你的笑那麼美讓我失瞭魂丟瞭魄著瞭魔。
不再想對誰有依賴感,最好的狀態就是,你在也挺好,你走瞭我仍然吃得好睡得早,總有一天,你會不再需要瘋狂的愛情,你想要的隻不過是一個不會離開你的人,冷的時候會給你一件外套,胃疼的時候會給你一杯熱水,難過的時候會給你一個擁抱,就這麼一直陪在你身邊,陪你走過每一段路。
想鉆進紙箱把自己寄給你,然後快遞小哥給你打電話:你好你的快遞到瞭,麻煩下樓娶一下。
女孩暗戀男孩,卻開不瞭口。男孩很受歡迎,每天都有很多女生托女孩送情書給他,女孩表面很樂於幫忙,其實每次她們送的情書都被她撕瞭,但有個女生連著6天每天一封情書,女孩撕瞭,她還堅持,直到第七天女孩正在撕情書的時候男孩出現瞭,哭笑不得說,我連著一周叫她幫我送情書瞭,你能不能看瞭再撕啊。
你怪我浪卻不知道從來沒人給過我安穩。
這輩子我就喜歡上這麼一個人我要用盡我一生的風情萬種讓他在將來任何不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內心無法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