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你像候鳥認定瞭傢的方向,路過再溫暖的地方都不會駐足。
大風把烈酒吹醒,方知當初愛過全是夢。
從激情到親情,從感動到感恩,從浪漫到相守。時間越久,越不願離開你,這才叫愛人~
你就像一杯烈酒喝著燒喉卻甜在心。
遇到對的人不要說永遠要說珍惜。
我想回答你很多問題,甚至連答案都想好瞭,可你卻從來不問我。
愛情不是你儂我儂,可能是你往東我往西,但隻要你伸出那隻手,我就會跟著你走。
願你的故事中有我,哪怕一筆帶過。慶幸我的故事中有你,一直都在。
“如果我們感情淡瞭怎麼辦?”“分手,我重新追你。”
不管你心裡藏著什麼秘密,我隻想告訴你,你守你的秘密,我會好好守著你。
無論我變得如何強大,你仍然是我的軟肋。
有一種感情叫“如果你一不回我消息我就覺得你討厭我”
我多想換個身份換個模樣重新和你認識然後換你褪去一身驕傲愛我到瘋掉。
如果思念有聲音恐怕你早已震耳欲聾瞭。
人生最糟的不是失去愛的人,而是因為太愛一個人,而失去瞭自己。
你一直是我的笑點也是我的淚點。
你走在我後面我都能驚慌失措的忘瞭走路的姿勢。
我的名字什麼時候能讓你哭讓你笑讓你拒絕別人。
有人喜歡你綁著頭發的樣子,有人喜歡你披著頭發的樣子,於是你猶豫到底該綁著還是披著,可是你忽略瞭,真正喜歡你的人喜歡你所有的樣子。
需要刻意討好的都是你不配擁有的東西。
我一直在關註你,用一切你知道或不知道的方式。
希望困的時候離床不遠,希望拉肚子的時候離傢不遠,希望餓的時候離飯館不遠,希望喜歡你的時候離你不遠。
路上有再多崎嶇我也願陪著你風雨無阻也絕不放棄。
“我睡不著”“為什麼”“因為你不喜歡我”“那現在你可以安心的睡瞭”
明明當初是你先靠近我,最後卻是我舍不得。
對一個人的沖動大概在15天左右,如果過瞭這個時間段還沒有追到,那份沖動就會減少甚至消失。對一個人的回憶大概在120天左右,如果過瞭這個時間段還是對那個人念念不忘,那麼這個是你深愛過的人。
最好的默契就是我懂你的故作矜持你懂我的圖謀不軌。
六十天的新鮮,六個月磨合,六年的真愛,六十年後的習慣。
“承諾”沒有統一零售價,有時一文不值,有時千金難買。
我天真的以為不念不想不聽不見不看就是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