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裡最好的狀態大概就是,你來瞭,我會熱情相迎;你走瞭,我也寵辱不驚。有你很好,沒你也是。
多少人打著友誼的旗號愛著對方,多少人說著真心話在玩笑中表達。
我討厭你很長一段時間都忽略我,然後又突然開始和我說話,好像什麼事情也沒發生過一樣。
如果以後你不要我瞭我就變成混世大魔王後每天開開心心見一個愛一個不做癡情種。
清晨,我親手為他打造一口棺材。中午,我親手毀掉他和他的所有。下午,我為他穿好一席白色壽衣裝進棺材。晚上,我將自己裝瞭進去。你看,這樣我們就永遠在一起瞭呢。
你可能遇到很多讓你心動的人,卻難以讓你遇到一直心安的人。
希望你來,但不亂來。
你知道最完美的結局是什麼?就是當你走到時光終點再回想那個人,你可以笑著感慨一句“原來有生之年,再沒碰到第二個。”
給機會你任性的人才是最愛你的人。
我喜歡成熟的男生,大概是因為感冒時他能帶我去醫院照顧我,肚子餓時能二話不說帶我去吃飯,能給我十足的安全感,能有上進心會賺錢養傢,答應我的事說到做到,會包容我的壞脾氣和無理取鬧,不管去哪裡做什麼都不用我操心,安心跟著他走就行,而不是跟幼稚的小孩那樣,他們的愛情不是早點睡就是多喝水。
突然覺得沒有你的世界也挺好的,不用拼命的找話題,不用時時刻刻遷就你,你發生些什麼事我也不知曉,更不會牽扯我的情緒,一個人的世界也挺好的,為你付出太多瞭,人總該好好愛自己。
世界上最難做到的幾件事:減肥、早睡、早起、讓喜歡的人也喜歡自己。
如果我等瞭你許多年以後隻換來你的一句好久不見那不如不見。
大概是我以前太喜歡你瞭,或者是把我所認為美好的愛情遐想全都傾註在瞭你身上,所以分開以後再也沒有遇見能讓我面紅心跳害羞的人,又或者我再也不敢輕易喜歡一個人瞭吧,可是後來,就算我遇見再好再喜歡的人,卻都找不到曾經遇見你那樣的感覺。
什麼東西都可以模棱兩可唯獨感情不行。
於萬千人之中我也能一眼便認出你,因為別人走在路上,你走在我心上。
找個普普通通的女孩,愛笑易滿足,在你面前很奔放,活的很自在,不裝逼不做作,會罵臟話,囂張起來自稱老娘,溫柔起來會臉紅,和這樣的女孩一起才叫戀愛。
男生基本不會提分手,但他擅長怎麼用冷暴力逼你分手。
肯陪你的人很多,會一直陪你到最後的很少。
熱戀時的愛情,可以什麼都不在乎,隻要你要,隻要我有,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願意,一旦感情平復瞭下來,心中就會出現接連不斷的計較,為什麼我付出的比你多,為什麼我什麼都可以給你,而你給我的,卻有所保留,然後冷戰,爭吵,分手,和好,冷戰……走得過的就是執子之手,走不過的就隻能緬懷當初。
深夜裡,餓和想你都得忍著。
對我來說打發時間的方式隻有一個:和你在一起。
你好好珍惜我,我好好把握你。
你喜歡浪我就血染戰旗征天下,想要安穩我就放棄戎馬給你傢。
你要是對別人也這麼好我就不喜歡你瞭。